大陸反汙染 將祭出重稅
【經濟日報 記者李仲維/綜合報導】2017.02.01
大陸環境保護稅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將根據企業對環境的汙染程度徵稅,以此要求企業強化環保,這也是大陸首次推出加強環保政策的相關稅法,預計環保稅每年的徵收規模可達人民幣500億元(約新台幣2,340億元)。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環保稅也將成為大陸的第18個稅種。
在中國大陸,包括細顆粒物「PM2.5」在內的大氣汙染等公害問題日益嚴重,民眾的不滿聲浪越來越強烈。新法將根據企業對環境的汙染程度徵稅,以此要求企業強化環保作為。
環保稅法將以排放對大氣和水造成汙染物質的企業、產生廢棄物和噪音的企業為對象。排放量大的企業將負擔比現行排汙費制度更高的賦稅,排放量少的企業的賦稅負擔將會減輕。
據大陸媒體的估算,預計環保稅每年的徵收規模可達人民幣500億元。在現行的排汙費制度下,中央政府會收取排汙費的10%。在新制度下,環保稅收入將全部歸於地方政府,此舉將擴充地方政府實施環保對策的財源。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環保稅法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後,大陸第一部「綠色稅法」,徵收環保稅可以迫使高汙染、高能耗的企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分析,環保稅立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將排汙費制度向環境保護稅制度「平移」,主要是把原來排汙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根據現行排汙收費項目,來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目;根據現行排汙費計費辦法,來設置環境保護稅的計稅依據;以現行排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額標準。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指出,現行排汙費實行中央、地方一比九分成,環保稅實施後,為鼓勵地方積極性,擬將環保稅收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參與分成。
新稅法也引發大陸網友熱議,有人質疑「怎麼光說收錢,不說怎麼治理呢?」、「多收稅能怎麼樣,被危害的是老百姓的健康,因為利益就這樣謀財害命?」也有人擔心「就怕變成鼓勵造假」。

大陸開徵環保稅概況 資料來源:新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