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新資本制度 擬延後上路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2013.10.18
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宣布要建立全球統一的保險資本適足率標準,預計2016年出爐,2019年全球適用,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7)日表示,全球其他國家也非全部同步實施,台灣仍要評估利弊及保險產業情況,再評估是否全部引進。
目前保險資本適足率制度在歐盟有Solvency II制度,美國則是RBC的標準,大陸也有其償付能力制度,台灣則是採用美式RBC,但也有因應台灣保險業的特殊情況,有部分調整。
IAIS(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目前正在積極討論要建置全球統一適用、以風險為基礎的資本適足率標準,預計2019年推動全球同步適用。
IAIS的主席Peter Braumuller昨天在IAIS年會上表示,目前全球監理官正在推動GSIIs(Glogally
Systemically Important
Insurers)監理制度,即會影響全球金融體系的保險集團監理標準,未來希望全球都有共同的保險資本適足率標準,才能跨國合作,監理這些跨國性的大型保險集團。
壽險業者表示,除了GSIIs,國際監理官組織也推動IAIGs(Internationally Active Insurance
Groups)制度,即國外子公司營收占母公司營收10%以上、總資產逾500億美元、總保費超過100億美元的保險集團,必須先強化監理,但台灣目前連國泰人壽都尚不符合IAIGs的標準,主要是海外營收尚未達10%的標準。
因此,台灣的保險業尚不在國際首波強化監理的名單,同時業者指出,IAIS的資本標準應會參考國際會計準則(IFRSs)的保險會計準則,目前這部分實施時程已從2016∼2017年,延後到2018∼2019年,預估台灣實施的時間也會再延。
對於信評公司認為台灣保險業獲利能力低,曾銘宗強調,不能只看已實現的利益,必須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RBC體質等。他說:「與以前比起來,已逐步在改進且大幅改善之中。」
少繳存保保費門檻 將提高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2013.10.18
為強化銀行資本適足性,金管會昨(17)日核定「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修正案,民國105年起,想要適用最低費率的銀行,資本適足率必須由12%提高為12.5%;現行被收取最高費率的銀行業者,原本門檻是資本適足率未達8%,未來也將逐年提高為未達10.5%。
銀行局官員指出,新措施要求對象包括國銀、外銀、大陸在台分行,主要是因應經濟金融環境變遷,以及配合金融監理目標,希望能更合理反映要保機構經營風險差異,由於標準更高,銀行若希望能持續適用目前的費率,未來就必須強化自身的資本適足率。
但官員強調,相關規定民國105年才開始適用,業者仍有兩年的準備期。現行銀行保額內存款的差別費率,總共分為五級,分別為萬分之5、6、8、11、15,而每年可收到保費約為80億元。
目前存保費率計算,除了以資本適足率當作指標,還會輔以「評等系統綜合得分」,過去是由金檢報告為基礎,但現在已改為金融機構自行申報資料,主要目的就是讓體質有效改善的金融機構可即時調降費率。
銀行局官員認為,國內銀行業從今年起起導入BaselⅢ,大部份業者都有跟隨強化資本適足率,因此若能持續,不見得存保保費會因此大幅增加;且本次「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修正,僅針對銀行,信合社則暫不調整,維持現行規定。
不過,銀行局官員也表示,已著手規劃修正信合社監理指標,將由過去主要觀察的兩項「淨值與放款比」、「存款占淨值比」,改為與國內銀行業相同,以利計算資本適足率和相關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