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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所得稅 考慮開徵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12.26

期貨業者頻催促政府調降期貨交易稅,財政部則反向思考開徵期貨交易所得稅,並與期交稅兩者擇一課稅。財政部長李述德強調不會預設立場,交易稅或所得稅,何者有利市場發展,由金管會評估再決定。

金管會官員昨(25)日表示,金管會對所得稅沒有研究,由財政部自行處理。期貨商公會及金融總會向金管會、財政部提出的建議案,調降期貨交易稅,不是課徵期貨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認為,期貨交易得稅率必然會較期貨交易稅率高,但所得稅擁有虧損則可扣除,實質稅負高低視個別納稅人而不同。可以確定的是,業者若傾向接受改課期貨交易所得稅,未來則不會再課徵期貨交易稅,兩者只會擇一課稅。

台灣是全球唯一只對期貨交易課徵交易稅的國家,稅率最低百萬分之0.125,最高0.6%,目前課徵10萬分之4。但比照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模式,台灣並不課徵期貨交易所得稅。

期貨業者表示,美、英、日等全球主要期貨市場均不課期交稅;我國競爭對手包括新加坡、香港及韓國,除不課期交稅,對外國人也不課期貨交易所得稅,我國課徵期交稅,較不利國際競爭。期貨商公會建議,將現行稅率降至10萬分之1。

針對期貨業者的說法,財政部完全無法接受。李述德說,交易稅特性是簡便、保障國庫稅收,但包括調降交易稅率,或改課所得稅在內,須業者可接受,且政府提出專業評估,才能談是否要變更現狀。

根據財政部調查,國際對期貨交易均課徵所得稅,除香港外,企業及個人的期貨交易所得都要課稅,但均免徵期貨交易稅。以新加坡為例,個人期貨交易所得稅最低3.5%,最高20%;企業買賣期貨的交易所得稅率是17%。香港的期貨交易所得稅率,個人為15%;企業享有免稅。

課徵期交稅影響大 官員:會審慎評估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12.26 03:31 am

對於財政部評估改課期貨交易所得稅的可能性,期貨業者表示,現貨市場的所得稅(指證券交易所得稅)都課不到了,要如何課期貨市場的所得稅?

財政部請金管會針對開徵期貨交易所得稅一事表示意見,據悉,金管會到目前為止尚未函覆財政部。官員私下說,從過去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經驗來看,對市場影響相當大,必須審慎評估。

金融總會提出的金融白皮書中指出,期貨市場特徵之一是「零和遊戲」,全體期貨交易人的淨所得為零,縱然單一年度中必然有部分交易人獲致交易淨利而有繳稅的合理性,長期而言考慮交易虧損在一定年限內可抵減交易利益的效應下,政府即便開徵期貨交易所得稅,對政府的財政收入來說,應屬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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