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股票別搶快 避免交易糾紛
【經濟日報 記者簡威瑟/台北報導】2016.12.01
台灣證券交易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申訴,與營業員有委託買賣交易糾紛,經派員查核發現,交易紛爭係因該投資人於當日電話委託買進時,為圖搶快,僅告訴營業員欲買進股票的種類與張數,未告訴營業員委託買進價格,成交價大幅偏離投資人預期所致。
營業員當時未問清投資人買進價格,隨即以漲停價委託下單,因該檔股票盤中急漲,致以漲停價成交,然收盤時該檔股票價格跌至前日收盤價格以下,與投資人預期有所落差,致其心生不滿提出申訴。
證交所叮嚀,投資人買賣股票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將買賣價格或關乎自身權益事項委由他人代為決定,致需承擔財務或作業風險,且容易造成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