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報營所稅 月底前別忘寄附件
【工商時報 王姿琳/台北報導】2016.06.17
5月報稅季結束,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完成營所稅網路申報後,仍須備妥相關書表及附件,於下周一(20日)前透過網路上傳,或於本月30日前以紙本或光碟片形式,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完成申報程序。
今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期限已在上月截止,北區國稅局表示,已完成網路申報的企業,應在規定期限內將相關附件寄出,附件包括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等文件。
此外,國稅局官員指出,企業在網路申報時勾選財產目錄表採附件方式寄送者,也須在期限內一併檢送;屬於應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的營利事業,也必須填寫申報書第18頁「關係人結構圖」,與附件資料一併寄送。
北區國稅局長吳英世表示,今年北區營所稅申報件數達295,878件,年成長2.91%,其中,網路申報比率高達99.99%。由於今年網路申報檢送附件資料有兩大新措施,包含得免送相關書表及附件條件,及網路上傳附件對象擴及全部申報類別,提醒民眾需特別留意。
首先,申報案件非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或使用藍色申報書,且未申報境外可扣抵稅額、財產目錄表非採附件方式申報或股份轉讓通報表、投資人明細非採媒體方式申報及未適用租稅減免相關規定者,依規定得免送相關書表及附件。
其次為網路上傳附件對象擴及全部申報類別,各申報類別之營利事業包含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暨其附屬作業組織等,今年起皆可適用。
官員提醒,上述資料須在6月20日前透過網路上傳,或在6月30日前以紙本或光碟片寄到國稅局或稽徵所等查核單位,才算完成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