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贈與子女財產 未滿220萬元免申報 【經濟日報╱台北訊】 高樹鄉陳先生來電詢問: 贈與100萬元予其子女需要申報贈與稅嗎?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 自98年1月23日起贈與稅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是如果贈與不動產等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經濟日報 2010/12/29】
同年贈與子女財產 未滿220萬元免申報
【經濟日報╱台北訊】 高樹鄉陳先生來電詢問:
贈與100萬元予其子女需要申報贈與稅嗎?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
自98年1月23日起贈與稅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是如果贈與不動產等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經濟日報 20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