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造勢 擬強制投保責任險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
五都選舉前傳出槍擊意外,由於國內選舉頻繁,立委提案修法強制選舉造勢活動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行政院副院長陳冲表示,會請產險公會評估,公會表示可以配合政策作評估。
立法院財委會昨(2)日邀請行政院副院長陳冲兼國安基金主委陳冲,針對國安基金績效檢討作專案報告,立委盧秀燕質詢指出,從這次五都選舉來看,政黨候選人造勢活動,也可能炸傷民眾,有必要要求強制投保責任險,保障民眾權益。
陳冲表示,國內很多辦大型活動如演唱會等,也都有這種概念,舉辦大型活動都要有這種風險意識,如果要強制投保,則必須立法,這部分可請產險公會評估。
陳冲會後進一步說,通常立法強制投保責任險,必須評估是否涉及公共利益。
盧秀燕打算提案修改選罷法,目前正連署中,根據這項修法案,主要是在選罷法新增第55條,要求政黨及候選人聚集群眾從事競選活動時,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民眾安全。
產險業者表示,如果政策上決定要強制投保,對產險業者的商機當然會增加,業者不會排斥,但費率如何計算,則要進一步評估,費率的評估因素包括承保的範圍、違法行為等除外責任,以及參與的人數等,都必須考量。
目前不少大型演唱會都有自行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至於保費,因採自由費率,各家保費相差很大。
至於各種強制責任險的最低保額,各險種不同,如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是160萬元,有些公共場所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保額也有高達350萬元者。
【聯合理財網 201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