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RFC協會電子報 - 新聞擷選  

 

大陸訂辦法 鼓勵對台投資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吳父鄉】

五都選戰倒數計時,大陸國家發改委等三個部委聯合發布大陸企業來台投資管理辦法,強調將「鼓勵和支援大陸企業積極穩妥地赴台投資,形成互補互利的格局」。

中新網昨(23)日報導,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務院台辦日前聯合製定「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辦法指出,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應遵循互利共贏和市場經濟原則;應主動適應兩岸經濟和產業發展特點,結合自身優勢和企業發展戰略,精心選擇投資領域和項目;要認真瞭解並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注重環境保護,善盡必要社會責任。

這項辦法指出,對獲得核准的赴台灣地區投資,大陸企業可持相關文件和證書,享受國家有關政策支持;如獲得服務提供者等相關認證後,可享受兩岸簽署的有關協定項下給予的待遇。管理辦法並指出,三部委將加強對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的培訓工作,並鼓勵各有關協會、商會、諮詢機構,加強對台灣地區投資環境、市場訊息和產業發展狀況的研究分析。

管理辦法還規定,大陸企業透過境外企業到台灣地區投資,應按規定到發改委辦理核准手續,並且到商務部辦理備案手續。勤業眾信辦理過多件陸企來台投資,包括北京控股旗下京泰實業(燕京啤酒製造商)在台設分公司的案子,該公司總經理陳威宇表示,台灣公告准陸企來台投資已經一年多了,先前都是個案申請、沒有統一的管理辦法,發改委等單位應該是累積足夠案例,打算開始做通案管理準則。

不過,發改委網站昨公布的辦法內容,明白把赴台投資的陸企,必須「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列為第4條第3項的資格要件,「化灰為明」的作法仍引發關注。

對此,陳威宇說,台灣五都選舉將屆,大陸發布此項管理辦法的時間上的確有點敏感,不過,針對「不危害國家安全」一事,每個國家對外來投資者都有類似的文字規定。反倒是後面的必須不危害「統一」的字眼,陳威宇說:「超乎會計專業,無法評論」。

清華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劉震濤則說,「你們太敏感了,不要政治化去理解這件事」,大陸准許去台灣投資的企業,都是有利兩岸關係發展的。

劉震濤說,台資企業赴大陸投資,「我們從來不審查藍的、綠的,(奇美創辦人)許文龍也歡迎他來啊,只要遵守當地法令,都歡迎。」

【2010/11/24 經濟日報】

IARFC協會基於推廣財務規劃全民化的理念,以協助金融從業人員及消費者建立正確的財務規劃觀念
RFC財務顧問師將致力於幫助人們進行更妥善的消費、儲蓄、投資、投保和規劃,竭誠歡迎加入RFC的大家庭
- 相關文章系引述各大報,僅供資訊分享 -
IARFC 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 ... 聯絡電話 : 02 - 27928557 ... 通訊傳真 : 02 -
279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