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單 存教育基金
【經濟日報╱記者/黃國棟】
考量道德風險,中華郵政壽險處6年期兒童儲蓄保險因保險法規規範曾停售一段時間,經過重新設計,最近針對被保兒童未滿15歲而發生身故,提供「退還所繳保費加計年息2.5%」的保單,取消死亡給付。
金管會保險局將保險法107條修訂為未滿15歲兒童買保險,包括壽險、意外險、投資型保單、旅平險,一旦發生事故一律沒有死亡理賠,僅加計利息退還已繳保費,投資型保單則退回帳戶價值。
中華郵政副總經理吳倚華表示,過去深受家長青睞,做為子女教育基金的6年期兒童保險商品,在保險法修正後曾經短暫停售,經重新包裝後已重新上市。
新的6年期兒童保險投保年齡為1歲至15歲,最低投保金額10萬元,上限為200萬元,其中同一個「被保險人」投保件數,保險給付不得超過中華郵政壽險處的最高限額。
中華郵政壽險處主管說,若被保險人在滿15歲前身故,將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給要保人,其中年息為2.5%。
若被保險人達16歲才身故,則會按身故當時的保險金額及按日數比重計算當期已繳付而尚未到期保險費總額,給付「身故保險金」給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中華郵政壽險處主管提到,這張6年期兒童儲蓄保單,除具備保障功能,投保期滿後享有滿期金對有子女的家長,是準備子女教育基金的投資工具。
該兒童儲蓄險採年繳方式,以一歲男童投保為例,保額10萬元,每年年繳保費約16,120元,期滿後可領回10萬元滿期金。
•聯合理財網 20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