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RFC協會電子報 - 新聞擷選  

 

銀行車商合辦車貸 被金管會盯上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

銀行與車商策略聯盟辦理汽車貸款業務被金管會盯上,銀行公會擬訂定自律規範,要求車商資本額須達1億元、銀行不得將聯徵中心資料提供車商使用,並要求確認客戶身分的通聯紀錄至少要保存五年。

景氣回升,汽車銷售愈來愈好,不少銀行跟車商合作辦理汽車貸款業務,以吸引更多消費者購買汽車,為控管銀行風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

有別普通貸款 車商風險較高

金管會官員表示,銀行跟車商的這種策略聯盟合作案,通常是由車商承擔信用風險,跟一般銀行辦理的汽車貸款不同,因此有必要另外訂定規範。

銀行公會已擬訂草案,將提報明(28)日銀行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

銀行業者表示,跟銀行合作辦理這種汽車貸款業務的車商主要有兩種類型,包括汽車經銷商或加盟店,以及專做汽車融資的資融公司,銀行公會研擬的「銀行與車商合作辦理策略聯盟汽車貸款業務」自律規範草案,規範的「車商」就是這兩種類型。

審查業者資產 確保還款能力

自律規範草案重點包括明訂車商的資本額必須1億元以上,銀行應依授信程序審核車商的資力及經營狀況。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跟車商這類合作案,實務上是由負責銷售汽車的車商承擔附買回保證責任,也就是當汽車貸款戶還不出貸款時,車商有還款義務,由於車商須承擔貸款戶的信用風險,因此必須具有一定財力。

除此,因應策略聯盟車貸的實務作業需要,草案明訂銀行可以委託車商跟客戶辦理簽約或對保作業,但銀行至少仍須以電話跟客戶確認身分及申貸內容,而且通聯紀錄要存檔保存,保存期限至少是貸款期限結束後五年。

設立申訴窗口 維護消費權益

銀行業者表示,有關委託車商辦理對保作業部分,因涉及相關法令修改,已向金管會建議。

客戶資料保密方面,銀行不得將聯徵中心資料提供車商使用,只能以自家銀行的信用評分或信用評等資料提供車商參考。

銀行還必須在貸款契約書明確告知客戶,未來可能移轉債權的行為及程序,要求銀行建置客戶申訴窗口,訂定申訴案件的處理程序,包括解決時程及補救措施等規範,以利消費者遵循,並避免可能的糾紛。

【2010/10/27 經濟日報】

IARFC協會基於推廣財務規劃全民化的理念,以協助金融從業人員及消費者建立正確的財務規劃觀念
RFC財務顧問師將致力於幫助人們進行更妥善的消費、儲蓄、投資、投保和規劃,竭誠歡迎加入RFC的大家庭
- 相關文章系引述各大報,僅供資訊分享 -

IARFC 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 ... 聯絡電話 : 02 - 27928557 ... 通訊傳真 : 02 - 279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