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公建 上限調高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
為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昨(21)日預告將修改法規,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規定,單一案件投資比重上限,從被投資對象資本
額的10%提高到25%。
金管會也開放保險業可以購買以公共投資項目為標的所發行的證券化商品,投資上限為該證券化商品發行總額的10%。
保險業者表示,法規修改之後,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額度會增加。公共建設籌資原本可能要找十家保險公司參與,未來只要找三、四家即可,有助加速公共建設的推動。
依據保發中心統計,今年7月底全體壽險業資金規模已達10.21兆元,投入公共建設及專案運用的金額只有247.41億元,占全體資金運用比率僅0.25%,且比6月底下降,顯示保險業資金甚少投資公共建設。保險業資金運用主要是國外投資,第二是公債及國庫券。
壽險業者表示,並不是不愛投資公共建設,而是不知道有什麼投資機會。政府除了提高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的限額,更重要的是要扮演「接頭」的角色,主動告知保險業有何投資機會,投資的成本效益分析和聯絡窗口是誰。
金管會預告修正「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引導保險業參與行政院積極推動的「愛台12建設」及「六大新興產業」等公共建設事業投資,並擴大保險業資金運用管道、提升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與投資收益。
【2010/10/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