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保費費率 明年調高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
因應存款全額保障今年底退場,存款保險保額將提高至300萬元,行政院因而指示存保公司一併調整存款保險費率,不僅為充實存款保險賠付準備金,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共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
目前存保公司所收的平均保費費率僅萬分之3.3,較美國的萬分之12~45、日本的萬分之8.1至10.7,我國相對較低,存保公司不排除加強保費費率的差別訂價,以反映承受風險,並擬自明年起提高費率來增加保費收入。
存保公司已研擬第二階段存款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為保費費率自動調整機制、強化風險控管及問題要保機構處理機制等。存保公司確有增加收入及充足存保基金需要,主因過去十年來存保公司配合金融重建基金,共處理57家問題金融機構,由於金融重建基金經費不足,存保公司配合辦理墊付,反造成存保的一般金融賠款準備金呈現資金缺口。
為強化存保承擔風險能力,以及回歸限額存款保險機制時能肩負起穩定金融之責任,去年11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要求存保公司必須於民國105年達到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2%之法定目標,未來假若高於2.5%的水準,則可考慮暫時停收保費。
【2010/09/3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