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捐地避稅 北市稅處建議修法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賴昭穎】
企業養地避稅遭批。台北市稅捐處昨天表示,企業捐地給政府使用或作停車場以達到避稅目的,並不合理,還說北市每年因此短收的土地增值稅高達上億元,建議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
稅捐處昨舉行例行記者會,處長謝松芳表示,企業養地暫時作為停車場使用,只要取得臨時停車場執照,原本商業使用土地最高稅率千分之五十五,即可降為千分之十,稅金「少非常多」,並不公平。
他舉例,假設企業土地一年土增稅一億元,作停車場使用,適用千分之五點五稅率,只需繳五百五十萬元,市府稅收損失不小。據了解,士林某企業土地作為臨時停車場,市府一年就損失七百萬元。
針對台北市稅捐處建議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相關規定,財稅官員私下表示,北市府可依職權不核發給業者停車使用執照或不接受民間無償提供土地,至於是否有必要修法,內部還要研究。
【2010/09/1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