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 准登陸投資融資租賃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邱金蘭】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25)日與金控老闆座談後,馬上釋出善意,決定開放金控、銀行旗下非金融子公司,到大陸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等金融相關事業,投資額度納入金控或銀行大陸投資限額,一併控管。
上述措施預計提今(26)日金管會委員會通過,對外發布相關規範後即可上路;有意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的永豐金、富邦金及台灣工銀等業者,將率先受惠。
據了解,現行法令並未禁止赴大陸投資融資租賃公司,但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金管會基於風險控管,決定對這類投資行為訂定規範後才放行。因此,永豐金原本有申請案又自動撤回,富邦金則是更早之前已向金管會提出兩件申請案,還在待審。
為加強與金融業者雙向溝通,陳裕璋昨天率副主委李紀珠、吳當傑及旗下三局局長,與15家金控及七家銀行董事長,舉行聯繫會議。
昨天與會董座提出最多意見的是兩岸金融鬆綁議題,金管會在會後記者會上,也立刻做出回應,將研議開放金融業者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等金融相關事業。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根據兩岸金融往來辦法,金控、銀行只能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不能投資租賃公司,金管會將准許金控、銀行旗下創投或租賃子公司,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
依現行規定,金控旗下子公司投資,須由金控向金管會申請,銀行子公司則直接向投審會申請即可。配合這項開放,金管會也洽投審會,以後銀行子公司投資大陸租賃,也採雙軌制,須向金管會申請。根據金管會研擬的規範,這項投資限額將一併納入金控、銀行投資大陸限額,不得逾金控淨值10%、銀行淨值15%,一併做總額控管;財務比率則符合金控、銀行轉投資規定即可。
業者提出的兩岸金融業務開放建議,還包括放寬金控及銀行投資大陸限額、國銀在大陸分行的放款資金來源、銀行設立大陸分行需OECD會員國經營業務達一定年限等規定。
【2010/08/26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