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成立國家控股公司 是時候了
【經濟日報╱林建甫】
近年全球化的浪潮帶來企業大型化、多角化經營模式的興起,各國私人企業為爭取較高利潤並有效降低經營成本,逐漸擴大規模或策略聯盟合作成為「集團企業」。為達到有效管理的目的,「控股公司」因應而生。控股公司乃獨立於企業集團的事業單位,掌握企業集團全體的經營策略,運籌帷幄,對於提高企業集團的經營效率有很大的幫助。
70年代,佘契爾及雷根政府掀起民營化的運動,各國紛紛將沒有效率的公營事業,進行某一程度的民營化。但到了90年代,民營化的焦點開始轉折。主流思想認為民營化雖對公共組織的挑戰無可避免,但公共組織必須重新思考其功能。政府不應該民營化所有公共事務,而是政府組織必須改造,結合私有組織、非營利與營利組織,以企業精神遞送有效率的公共服務。
2008年的金融海嘯,在一片低迷的景氣中,公營事業再次銜命成為財政政策的執行者,扮演提振經濟的領頭羊。現在海嘯已經遠去,公營事業的角色及如何有效的管理,值得深入探討。現存世界各國的國營事業以水、電、石油、交通等具壟斷性質的民生服務事業居多,除要確保合理的價格與供需無缺,還肩負就業提供與社會穩定的角色,應如何管理才能使命必達?
台灣國營事業高層管理人員派任也是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若基於酬庸性質而非專業能力,容易導致該企業產生人謀不臧、經營效力不佳等現象。歸咎原因,除了我國對國營事業未有一完整的管理規範,沒有一個統一完善的管理及監督機制亦是主因。為強化我國公股的管理能力,提升國營事業的競爭力,成立一國家級的控股管理機制或有其必要。
目前政府主導的公股事業家數跟規模都相當龐大,單以財政部主管的公股事業而言,資產總額就達12.8兆元,市值則達5,970億元。然而,現今台灣的公股管理系統零散,國家資產的管理分別隸屬於不同機關。
由於各不同機關的管理單位對資產的管理運用並不嫻熟也未具有專業,加上缺乏有效的監督稽核機制及成本效益觀念,往往使得龐大的國家資產存在著閒置、低度利用的情況。另一方面,由於分屬不同單位,多頭馬車的管理使資源無法集中並統籌運用,管理效能無法提升。
若從公股股權管理來看,政府公股股權分屬各機關,明顯降低政府經營效能,也容易形成球員兼裁判的現象,導致企業經營與政府政策混淆。若能透過經營管理一元化決策機制的運作,建立合理有效且可長可久的制度,可加強統合國家資產經營與管理,提升資產運用效率。
國外的國有控股公司經營管理,已有諸多成功案例。例如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公司是新加坡政府成立的股權管理機構,負責監督及投資。監督面扮演的角色為策略規劃監管者,評估及監管所轄事業的經營能力、建立績效評估標竿、要求指派的董監事指導並鼓勵公司吸收最佳人才;投資面則著眼商業獲利取向的投資,著重國家經濟與企業基礎結構及建立新興科技與能力,並與國際企業合作進行專案開發。
淡馬錫的成功經驗已獲得大多數國家的肯定,而在台灣計劃設立國有控股管理機制、以管理龐大公股股權的當下,這些外國成功的經驗值得借鏡。
政府主導國家經濟政策能力及政府成立控股公司的目的,以及控股公司董事會的規劃、董事會行使監督職能的能力、以及給予專業經營者的獨立空間等,都是未來成立國有控股公司時需特別留意的。國有控股公司的管理與監督與主管機關相關,由於涉及領域甚廣,在政府組織改造浪潮下,究竟應由何機關擔任主管機關恐有爭議,政府推動國家級控股管理機制時須加以釐清。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總召集人)
【2010/08/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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