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洽簽FTA 我參與東協敲門磚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林安妮】
台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有成,台、星兩國今(5)日將共同宣布,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展開對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探討。
這是繼兩岸經濟協議(ECFA)洽簽後,我對外接觸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首傳捷報,台灣參與區域經貿整合的重要大突破,新加坡將是日後我參與東南亞國協(ASEAN)經濟整合的敲門磚。
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及新加坡駐台北代表處今天將發表聯合新聞稿,台灣將以在WTO的全名「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簡稱中華台北)」,與新加坡推動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即日起,我經濟部也將與新加坡貿工部展開洽簽台星經濟協議前的個別研究與共同研究。
外交人士表示,台灣與新加坡經濟互補大、競爭性小,台星經濟協議對雙方均有利,對我國農業也無衝擊。台星簽署協議後,對我國與其他國家洽簽相關經濟合作協議具正面作用。
這幾年來,新加坡穩居我第六大貿易夥伴,我對新加坡也經年維持順差。2008年,我對星出口站上116.7億美元高峰;去年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出口萎縮。
新加坡政府近年來大力鼓勵半導體業投資,包括聯電、全球晶圓(GF)、英飛凌等國際大廠,都在當地擴大投資。日月光近期也大砸21億元,收購星國封測廠。
相關官員說,星國本身為東協會員,加上新加坡已與印度洽簽「全面經濟合作協定」,未來台星簽署經濟協議後,我廠商可獲得進入東協及印度市場的有利條件,也有利台商進行對印度與東南亞布局,並吸引外商在台投資。
對於未來簽署協議的名稱,外交人士指出,在WTO架構下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是依據1994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24條有關自由貿易區及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有關經濟整合的規範簽署,其中並未規定使用「Free
Trade Agreement 」,所以未來也不會拘泥於此名稱。
【2010/08/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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