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 ECFA早收清單定案概況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林安妮】
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底定,台灣早收清單有11項,大陸為九項,台灣在金融服務業方面尤有展獲,其中銀行業,大陸對台灣開放六項,台灣僅對大陸開放一項。不論金融、醫療及航空業,將大幅受惠,進攻大陸龐大市場。
海協會理事、大陸銀監會國際部主任韓明智昨天面對記者詢問時表示,大陸這次給台灣銀行業六項,台灣給大陸是一項,數量不對等,大陸不要求數量對等,要求政策對等,「台灣給大陸還算苛刻的。」
服務業貿易市場開放部分,非金融服務業方面,雙方互給八個項目的開放市場;金融服務業方面,台灣給大陸銀行業一項,大陸給台灣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三項,總計大陸給台灣11項,台灣給大陸九項。
非金融服務業部分,大陸開放我電腦服務業、會議服務業得到大陸設立獨資企業,專業設計服務業得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台灣醫院得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以及開放飛機維修保養業。
金融業早收清單中,大陸放寬台灣的銀行業承作人民幣業務規定,國銀登陸開業二年、申請前一年獲利就可承作人民幣業務,更放寬只要設分行、子行滿一年、申請前一年獲利,就可以辦理台資企業人民幣業務。
其中,只要經營分行滿一年有獲利,就可辦理台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對台資銀行業務經營非常重要,對在大陸經營的中小企業幫助也很大。
在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則分別獲得三項和1項納入早收,大陸方面則無。包括開放台灣保險業赴陸在准入門檻的532條款可以從寬認定;在證券期貨業方面,則允諾縮短台灣業者申請QFII的核准時程。
【2010/06/25經濟日報】
兩岸早期收穫清單明細/服務貿易類
【聯合報╱台北訊】
201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