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舊制換新制 最後三天
【經濟日報╱記者林宗勳】
勞退舊制改選為新制進入最後三天的倒數計時,6月30日是最後期限,勞工保險局總經理陳益民表示,今年改選新制人數迅速增加,截至6月19日止,已突破12萬人;預期7月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將低於50萬人,占整體適用勞退制度人數不到一成。
勞委會表示,勞退新制是為解決過往無法領到退休金難題,原本所設計的提撥率6%,是以60歲退休並可存活到約82歲為計算基準。
勞退新制於民國94年7月上路,此後,據勞保局統計,舊制轉新制的人數每年大約為4萬到6萬人不等,今年人數特別多。勞保局表示,至今年4月底時,參與勞退新制的勞工約491萬人,適用舊制者接近約70萬人。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前15年的工作年資可換算二個基數,超過15年則以一年一個基數計算,合計最高可達45個基數,若該員工更換為新制,則原有舊制的年資保留,至於計算退休金的基準,則以員工申請退休時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為計算方式。
林由敏舉例,若有員工申請由舊制轉為新制後,再工作一段時間,月薪由原本的7萬元增加為10萬元,則計算舊制退休金時須以月薪10萬為基準。
不過林由敏表示,勞退舊制所累積的年資,必須是勞工在單一公司達到退休條件才會生效,一旦轉換跑道即無法繼續累計,原本的年資也會消失,相關條件必須仔細評估。
新聞辭典》勞退新制
台灣於民國94年7月開辦新的勞工退休金制度,雇主必須按月按勞工薪資,提撥6%的退休金到勞工個人帳戶,並由勞工保險局代管,到勞工滿60歲並退休之後,才可以開始支領退休金。
新制開辦後仍保留五年的彈性選擇空間,也就是原本仍採用舊制的勞工,或是五年前開辦時尚未選擇採用舊制或新制的勞工,必須在今(99)年6月底前決定是否採用新制。與原本的退休制度相比,新制的雇主提撥比率為6%,是舊制12%的一半,但是新制的帳戶將跟著勞工走,不會受到企業倒閉等因素干擾,導致無法支領退休金。
【2010/06/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