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森:企業大到不能倒…有道德風險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
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威廉森(Oliver E.
Williamson)昨天表示,如果一間企業「大到不能倒」,難保不會出現道德風險,政府必須以合宜法規積極監管。
威廉森現任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哈斯商學院講座教授,專長為組織經濟學,被公認為是「交易成本經濟」的奠基者。他主張政府應用法規制度來監管大企業,而非限制其發展規模。
他應經濟日報邀請來台參加「2010大師論壇」,昨天上午在中華經濟研究院以「交易成本經濟的過去、現在與未來(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Past, Present and Beyond)」為題發表演說。
威廉森認為,2008年的金融海嘯所暴露出的最大問題就是企業治理。大型民營企業存在的根本原因在於,這些公司的經營效率遠高於其他組織,對雇主、員工、供應商及消費者的好處,大於其他制度的安排(例如國營事業),不過一旦高效率的運作機制失靈,大型民營企業存在的價值就會令人質疑。
威廉森指出,前年發生金融海嘯時,英國央行提出「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概念,後來各國政府都陸續投入巨額資金拯救一些企業,但背後所隱含的意思是「不改革」,導致企業去冒許多不必要的風險。
因為,不論做了多少錯誤的決策,最後都會有人來「保護我」、「總是有人來救」。威廉森認為,這樣的作法是鼓勵企業為了私人利益去冒更大的風險。
他強調,政府必須對若干大型企業進行結構修正,但限制發展規模或是分拆成不同公司的方法,都不是根本解決之道,最好的處理方式是,利用周延法規積極監管企業的濫權行為,例如不合宜的政治遊說、或是違反競爭的不當行為。
【2010/06/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