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舊制換新制 緩衝期到下月底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
適用勞退舊制的民眾如果想要改成勞退新制,猶豫時間只到下個月底,之後除非換工作,否則仍會維持舊制。勞保局建議,營運比較穩定的國營或大型企業員工,未來不太可能換工作的員工,繼續採用勞退舊制比較划算。
勞退新制從94年7月實施後,舊制轉換新制的五年緩衝期將在6月30日到期。
適用舊制的民眾要不要轉換新制,勞保局提出「企業存續率」和「離職率」等指標供參考。
選擇舊制的好處是領得比較多,但要在同一家公司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在營運穩定、企業存續率高的國營、大型企業工作的勞工,如果不太可能離職,可在同一家公司的年資撐到30年勞退舊制的基數計算點頂,繼續維持舊制比較划算。年資淺或經常轉換工作的勞工則建議選擇新制,好處是退休金一定領得到。
勞退舊制的算法是前15年採一年兩個基數,第16年開始一年一個基數;年資滿15年的勞工可以考慮轉換新制,如果雇主每月提撥6%的薪資,一年有七成二月薪的退休金,與舊制相差不大,且可避免提前離職,一毛錢退休金都拿不到的風險。
舊制退休金基數計算頂點是年資30年、45個基數,退休金是退休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上累積基數。
但勞保局勞退處副理傅之穎提醒,勞基法是從73年7月30日起實施,同時才有勞退舊制產生,多數勞工最多也只有26年、41個基數,民眾在計算勞退舊制基數時要留意。
【2010/05/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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