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租稅負擔12.2% 亞洲最輕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金融海嘯帶來不景氣,政府輔以擴張性財政支出,98年大幅減稅結果,根據最新統計,國民租稅負擔率去(98)年只有12.2%,不但回到2004年的史上最低水準,同時也是亞洲國民租稅負擔最輕的國家。
財政部最新統計,98年國民租稅負擔率為12.2%,較97年的13.9%,大幅下降1.7個百分點,以國內生產毛額約12兆元為例,98年國民租稅負擔率下降,平均每一位國民約少繳9萬元稅捐。

全國賦稅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即稱為「租稅負擔率」,在2000年以前,台灣租稅負擔率平均在16%水準,但2001年起,租稅負擔率即逐年下降,2004年達到史上新低的12.2%,2008年則回升至13.9%,去年再度下降至12.2%
。
馬政府上任後,經建會去年推估,台灣合理的租稅負擔率應為15%到17.1%;民進黨執政時期,亦將拉高租稅負擔率到15%做為執政目標,前財長林全曾經表示,租稅負擔率每升高一個百分點,代表人民稅負需增加約1,000億元。
依據經建會去年推估的國民合理租稅負擔率為15%至17.1%為標準,租稅負擔率若要達到17.1%,代表全國賦稅收入必須增加5,880億元。
98年台灣租稅負擔率自13.9%降至12.2%,在亞洲地區已成為「最輕稅」的國家,比香港的13%、新加坡的13.7%,還低0.8
到1.5個百分點;中國大陸在2008年的租稅負擔率則為18%,同期比較台灣2008年租稅負擔率是13.9%,亦較中國大陸低4.1個百分點。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各國稅制狀況不同,租稅負擔率究竟要多少才合理,並無一定標準。他認為,租稅負擔率低,未必會對財政造成不利的影響,「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並沒有不對」。
財政部指出,即使要拉高國民租稅負擔率,也不能一次到位,98年國民租稅負擔率12.2%,若每年可以升高一個百分點,按照12兆元的國內生產毛額估算,即可以增加1,200億元稅收。
財政部表示,經濟成長可以自然帶動稅收,加上財政部預定要在年底前提出能源稅的修法案,軍教薪資恢復課稅案預期也可在立法院本次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透過稅制改革,應可使租稅負擔率逐漸維持在合理水準。
新聞辭典》租稅負擔率
租稅負擔率是指一國稅收占其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將之列為衡量一國租稅負擔的重要指標。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在2009年為12.2%,OECD國家的平均國民租稅負擔率則為28%。
以台灣98年的租稅負擔率12.2%為例,即每人所賺所得中,每100元中有12.2元要用來繳稅。
租稅負擔率不但可以用來衡量國民的租稅負擔輕重程度,同時也是國家財政基礎穩健與否的測量基準之一。租稅負擔率愈高,代表國民的租稅負擔愈重,但相對也表示國家的收入來源主要靠國民納稅,財政基礎較為穩固。
【2010/05/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