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人壽被接管/穎瑞訴願 遭駁回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邱金蘭】
國華人壽被接管案,行政院訴願會日前作出決定,駁回國華人壽原大股東穎瑞科技訴願案。
金管會以國華人壽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未能在期限內辦理增資,有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為由,在98年8月4日依保險法第149條第4項第2款、第5項規定接管國華人壽,並委託保險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
國華人壽原大股東穎瑞科技不服金管會接管動作,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這項訴願日前已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有關官員表示,依往例,金融機構被主管機關下令接管後,大股東如果不服,多會提出行政訴願,但幾乎都會被駁回。
此外,國華人壽前董事長翁世佳,在國華人壽被接管後,由於金管會限制相關負責人財產移轉,翁世佳針對這項處分提起訴願,日前也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
對於訴願結果是否影響國華人壽原大股東穎瑞科技參加國華人壽招標案,有關官員表示,這是兩件事,但穎瑞參與投標案因資格不符,已經成為過去式。
國華人壽遭金管會下令接管後,原大股東翁家便針對金管會及保險安定基金展開一連串「反撲」,包括採取行政救濟、並遞件參加國華人壽招標案。
上月翁家也向法院遞狀,要求針對保險安定基金標售國華人壽的行動進行「假處分」。
目前法院禁止命令還沒下來,一旦法院同意假處分請求,可能進一步影響國華人壽對外招標作業。
【2010/05/11 經濟日報】